学者称大城市入户门槛可简化 “积分制”不很科学
11.08.2014 12:51
本文来源: 今视新闻
为了帮助农民获得平等权利,需要取消专门针对农民的身份歧视,这是一种进步。而为了更有效地支援农业发展,需要识别农民的身份,这是更大的进步。
户籍制度改革是要建立一种操作比较简单、不含有身份歧视、能为社会经济管理提供准确信息的人口登记制度。此次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朝着这个方向迈了一大步。这个改革意见的最大亮点,是取消了既往户籍登记管理中对农民的歧视,并为扫清现行法规中的一些不合理条款提供了明确思路。我认为,在实践中落实这个改革意见要把握以下若干问题。
户籍登记依据:能不能更加简化
从长远看,新制度的核心应该是居住地人口登记制度,即一个人登记为哪个城市和地区的人,主要标准要看他的常住地在哪里。更具体地说,只要一个人在一个城市享有住房(不论租住还是拥有产权),且这个住房的建设符合政府的规划,住房的结构和面积、质量等符合政府的标准,那么这个人就应该被登记为这个城市的居民,并有望享有和其他居民一样的权利。标准住房可以分类,特别要有最低标准住房的规定。可以实行一套标准住房登记一户居民(可以是一人)的制度。这是一个简化户籍登记可资利用的标准。目前,我们还没有涉及居住的独立法规,给“常住居民”的认定及简化户籍登记带来了一定困扰。
本文来源: 今视新闻
11.08.2014 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