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已判给一方 法官仍关爱探访
江南都市报讯 曹阳、全媒体记者张凌报道: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增强家事审判的社会辐射功能,南昌市青云谱区法院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建立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判后回访机制,重点关注未成年人子女抚养教育和探望权行使等问题,对涉案未成年人成长和安排亲情探望进行跟踪回访,及时了解案件执行情况和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状况,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
● 判后持续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不久前,青云谱区法院法官刚刚对一起离婚案件进行判后回访。黄某与李某原系夫妻关系,育有一子,因夫妻感情破裂到法院起诉离婚。但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等问题都不太积极,存在相互推诿的情况,法院从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这一裁判原则出发,最终将孩子判给母亲黄某直接抚养。
判决后,考虑到黄某对抚养孩子并不积极,法院虽然判决了由黄某抚养,但孩子后续的实际生活质量和心理状态仍需要加以关注。承办法官一方面积极与孩子沟通,主动询问他们在学习生活上的困难,帮助其消除畏惧心理;另一方面,通过与家长交流,引导家长多关心孩子身心健康,努力为孩子学习与成长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家庭氛围。
● 司法服务延伸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青云谱区法院的法官帮我组织了一次亲情探望活动,让我有陪伴孩子的机会,非常感激。”肖某激动地说。肖某是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孩子被判给女方刘某直接抚养。因双方矛盾较深,肖某担心刘某会拒绝其探望孩子,长此以往会影响父女感情,承办法官得知后,在判决生效后组织了一次亲情探望活动,并在探望时向双方释法明理,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青云谱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法院对部分涉离婚纠纷、抚养纠纷、监护权纠纷、收养关系纠纷、探望权纠纷、继承纠纷等案件中的未成年人,由承办法官参与对其开展判后回访、心理疏导、安排亲情探望、困难救济等工作,并建立跟踪回访档案,由承办法官进行定期回访,用司法关爱来抚平或减少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伤痛,通过延伸司法服务、传递司法温暖,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