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下孩子找“临时爸爸” 谁料被“丈夫”爱上婚难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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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遇非人,她怀孕后,男友却消失了。她没有放弃腹中胎儿,她开始想办法为孩子的“准生证”等作打算,终于想到一计下下策:找中介寻个愿意登记的“临时丈夫”辅助办证,然后离婚。
事儿却来了,“结婚”后,“临时丈夫”不甘心“临时”,他说他爱上了“妻子”,他想长期在位,不想离婚。然而,她不愿意了,她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近日,吉安县人民法院认为,双方为获取非婚生小孩准生登记,无感情基础登记结婚,系骗取登记行为。最终,该案在法院调解离婚结案。
她怀孕了 男友玩起“躲猫猫”
2008年,32岁女子陆潇独自从山东老家到福建厦门工作。
几年过去,工作风生水起,已是公司的年轻服装设计师,生活已属是小资。但她在感情方面一直不顺心,直到2011年,她在聚会上认识了徐杨。看到他的第一眼,陆潇就被他身上散发出来的男性魅力深深迷住了。陆潇认为,徐杨就是自己在等待的这个人。很快,他们就陷入了热恋并同居。
同居几年,她怀孕了,可徐杨不但不想结婚,并强烈要求“处理掉”这个孩子。
生下来,还是“处理掉”?36岁,年龄越来越大,已属高龄产妇,她要慎重考虑。然而,面对此时的女友,作为男友的徐杨却悄悄地躲起来了。
为办准生证 她找了“临时丈夫”
男友不愿给婚姻,孩子生下来怎么办呢?非婚生子,现在办不了准生证,上不了户口,以后上学都成问题。
正在陆潇一头乱麻的时候,她看到一则中介广告。一个大胆念头萌发,能不能出钱找个“临时丈夫”登记结婚,为孩子找个“临时爸爸”,办好准生证,再立即离婚,双方再无瓜葛。
随着陆潇的肚子越来越大,中介也传来了好消息,有一男子愿意“帮”陆潇结婚。
这位好心男子就是周华,时年41岁,江西吉安县人,一直未婚,是厦门市一名再普通不过的农民工,论长相、才华、修养跟陆潇都是毫不相配。
在中介的穿针引线下,陆潇与周华达成一纸协议,约定双方在2013年3月30日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后双方不得纠缠对方。
协议签订后第二天,陆潇与周华到当地民政局正式办理了结婚登记。2013年8月,陆潇顺利将小孩生了下来。
“协议丈夫”爱上她坚决不离婚
沉浸在初为人母喜悦中的陆潇,想早点为小孩办理准生证,这也是这次结婚的关键所在。但此时“丈夫”周华也消失了。转眼就两年了,协议内容就这样一拖再拖,没有“爸爸”周华的配合,小孩准生证无法办理。
眼见准生证办理无望,陆潇想着那就把婚离了。但周华依然玩起“躲猫猫”。周华称,不想离婚的原因,是对“妻子”陆潇产生了感情。无奈,陆潇只好来到陌生的吉安县,向法院诉请与周华离婚。
然而,法院在立案时,由于周华常年在外务工,不回家里住,案件送达也成了问题。
“协议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就在陆潇一筹莫展之际,法院传来好消息,通过多方渠道,法院终于联系到了周华。
交流中,周华同样称自己已经对“妻子”陆潇产生了感情,仍表示不同意离婚。“我那时41岁了,是真心想找个女人结婚,我和陆潇是有感情的,婚后有过夫妻之实,我不同意离婚。”
不仅如此,周华还认为,陆潇把事情捅到自己工作单位上,让他颜面扫地,他也要跑到陆潇公司“去把陆潇名声弄臭”。
经过法院审理,确认陆潇与他人同居怀有身孕,但无法成婚。为生下小孩,陆潇通过中介找到周华,双方一纸契约成婚。
法官在查明事实基础上,告知陆潇与周华为获取非婚生小孩准生登记,无感情基础登记结婚,系骗取登记行为,双方签订的协议内容不受法律保护。最终,该案在承办法官晓之以情之下调解离婚结案。(文内人物均属化名)(金璐 记者程呈)
来源:新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