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民事监督“以点带面”办理“案中案”

09.09.2014  12:26

今年7、8月份,安义县检察院在办理杨某民间借贷纠纷申诉案中,发现县法院未将一审判决书送达给原审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办案干警敏锐地察觉到上述现象可能不是个例,于是主动对近期受理的所有民事申诉案件进行仔细排查,发现在受理的7件申诉案件中,共有4件案件涉及法律文书送达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为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安义县检察院依法向安义县法院发出了检察建议,对这4个案件进行类案监督,得到了县法院的高度重视和有效回应,该类案得到了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