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感要靠社会共筑(新论)
安全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安全感也不会凭空出现,而需要社会各界共同治理和维护
最近几年,群众对安全问题越来越重视,不仅是暴恐事件、极端犯罪、重大安全事故,连地铁内的意外拥堵也能引起广泛关注。安全是一种发展遵科学、社会有秩序的状态,平安中国既是我国经济建设的基础和前提,也是社会发展的目标和追求。
针对当前我国社会出现的治安新问题,中办、国办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将民众安全感的提升视为核心目标。《意见》还系统梳理了社会治安防控各领域的建设目标和手段,构建一个以制度为保障、科学方法为手段的完整的立体防控网络体系,体现了国家整体安全管理思路的转变:从“严控”走向“防范”,从“管理”走向“服务”,从“政府包办”走向“多元参与”。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的分解和落实。“治理”强调的是不同主体对公共事务的共同参与。《意见》除了对党政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更将市场、社会等多方主体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对各级政府、各类社会组织在哪些方面、用何种方式参与治安防控,做了详细说明和具体指导。
民众也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主体,这一点常容易被忽略。老百姓也简单地认为“安全是政府的事情”,缺乏主动的参与意识和作为安全治理主体的自觉性。为此,我们需要探索合适、有效的方法,以推动民众的广泛参与,让民众在协助改善身边环境安全时,不断体会和感受对安全状态的认知,提升安全感。
民众直接对接着基层社会。基层社会是矛盾和安全问题多发的源头,是治安防控网络体系的末梢和终端,也是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点。《意见》特别提出了构建覆盖社会面、重点行业、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治安防控网络体系建设,明确了治安防控的重点区域、重要对象和防控手段。上海市闵行区此前曾从基础数据、危险源和安全隐患的摸排着手,强调在对社区特征把握的基础上,组建基层应急志愿队伍,有效推动了社区安全治理。基层可以根据各自情况,探索出不同的模式,进行示范性辐射。
也要注意到,新一代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智能传感、卫星定位等技术,都能成为社会治安防控信息化的有效载体和手段。北京西单使用的人群聚集风险预警系统,通过图像采集摄像头实时监测行人交通流数据,利用模型对未来进行预测,为精细化预防管理提供支持。当然,社会治安防控需要大量的数据信息辅助决策,但目前各类信息分散在不同的管理部门乃至商业部门,如何打破壁垒,实现信息的联动和共享是信息技术发挥作用的关键,这需要从治理体制和机制上加以解决。
安全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安全感也不会凭空出现,需要社会各界共同治理和维护。只有齐心协力整合全社会的资源和力量,共筑治安防控体系,安全社会才能真正实现。
(作者为复旦大学城市公共安全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