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检院认真学习贯彻江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

01.07.2014  17:39
  近日,省质检院认真学习《江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并结合实际提出三项贯彻落实措施:一是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准确把握《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二是落实责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细化到位、执行力度到位”,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规必追究”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坚守红线、不碰底线。从“一把手”到分管领导、从分管领导到各科室负责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保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检验检测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