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甲级安全评价机构来赣开展安全评价活动公告(第二十一批)

13.08.2014  21:23

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2号)的有关要求,北京达飞安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评价工作报告表》,我局进行了审核,该机构拟在我省开展中电投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新能源发电分公司中电投赣州寻乌基隆嶂风电场项目安全预评价和江西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西大唐国际寻乌乱罗障风电场项目安全预评价等2个项目的安全评价活动。

请赣州市安监局加强对该机构开展业务过程的跟踪了解,有何情况,及时反馈省局。 

特此公告。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