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甲级安全评价机构来赣开展安全评价活动公告(第二十六批)

05.09.2014  13:01

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2号)的有关要求,北京达飞安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评价工作报告表》,我局进行了审核,该机构拟在我省开展江西鹏华贸易有限公司危化品经营安全评价项目。

请上饶市安监局加强对该机构开展业务过程的跟踪了解,有何情况,及时反馈省局。 

特此公告。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