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甲级安全评价机构来赣开展安全评价活动公告(第四十二批)

28.01.2015  13:57

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2号)的有关要求,北京达飞安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评价工作报告表》,我局进行了审核,该机构拟在我省开展江西华电九江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分布式能源站工程安全验收评价、华能江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华能灵华山风电场二期工程安全预评价和新干县宏晟气体厂搬迁项目安全预评价业务。

请相关地市安监局加强对该机构开展业务过程的跟踪了解,有何情况,及时反馈省局。 

特此公告。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