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安全陷最后一公里困局:二次供水成治理盲区
近年来,随着水污染、发黄、有异味、毒器材等自来水公共事件的发生,自来水安全成为人们切身的关注。《经济参考报》记者调研发现,除了水源地水质下降、自来水厂处理工艺落后外,一些用水单位二次供水设施存在设备老化、不能定期清洗的现象,水质合格的自来水在经过这一环节后,被污染的几率大大增加。
二次供水指“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储存、加压等设备,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备供水经储存、加压以后再供用户的形式”。业内人士认为,二次供水存在的风险隐患亟待重视,建议国家出台统一的二次供水管理规范。
自来水之“脏”触目惊心
环保部日前发布消息称,我国有2.5亿居民的住宅区靠近重点排污企业和交通干道,2.8亿居民使用不安全饮用水。“这一结果触目惊心,但也是意料之中。”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说,在水源地水质下降、自来水厂处理工艺和管网设施老化等约束下,尽管自来水厂出厂水质达到国家标准,但是并不代表是健康的水。
《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了北京、天津、广州、石家庄、南京、武汉、呼和浩特等城市的水务界相关专家,他们均表示,水源污染之“脏”,是自来水水质安全最大的问题。如果源头污染,就会导致后续环节负重难行。
记者在京津水源地看到,由于上游和沿岸保护红线范围内并未做到有效保护,导致一些水源地库区周边垃圾遍地、矿山私采乱开,库区水面开发旅游、网箱养鱼,水质遭到严重染,使得作为饮用水的水源标准不断放宽。
“仅靠一、二类水已经无法满足人们的饮水需求,三类水也开始作为自来水水源。”北京保健协会健康饮用水专业委员会主任赵飞虹说,水源水质本身就“脏”,再加工也出不来健康的水。水利部近日公布,目前我国水库水源地水质有11%不达标,湖泊水源地水质较差,只有约30%达标,主要是富营养问题,地下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约为40%。
目前,我国城市自来水加工普遍采取加氯消毒处理,但氯气消毒的副产品会形成一些对人体有害的聚合物,因此工艺之“脏”令人担忧。在天津市中法芥园水务有限公司自来水厂车间,记者不仅看到了从浊水处理到清水的过程,还闻到一股刺鼻的氯气味儿。该厂负责人说,遇到水质情况不好的时候,还要加更多的消毒剂。
水龙头铅超标之“脏”也成隐患。近日,温州市家庭作坊生产的“毒水龙头”被曝光,经检测其锌含量超出国家标准10倍,铅含量超出国家标准81倍。傅涛说:“这样的‘毒水龙头’放出的不是水,而是毒!”
而记者调研发现,二次供水之“脏”更成为影响自来水水质的又一重大隐患。
二次供水设备卫生状况堪忧
为保证高层建筑供水,二次加压有个蓄水池,自来水在此停蓄,疾控部门的检测不包含这个环节,一些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条件不堪入目,极易导致饮用者感染疾病。
自来水涉及千家万户,记者在河北、湖北调研了解到,各地供水企业严把自来水出厂关,同时出厂水中加放适量氯气,以达到在市政管网中仍然有一定杀菌消毒的作用。但是,从居民家中水龙头流出的自来水水质是否达标呢?多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自来水从出厂到居民家中,二次供水成“最后一公里”污染治理盲区。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1999年2月3日建设部令第67号发布,2004年7月23日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将二次供水定义为“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储存、加压等设备,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备供水经储存、加压以后再供用户的形式”。
河北衡水市自来水公司总经理郑建恒说,市内自来水管网的水压一般只能输送到三、四楼,五层以上的小区需要二次加压。为保证高层建筑供水,二次加压有个蓄水池,自来水在此停蓄,疾控部门的检测不包含这个环节,这是导致自来水污染的一个隐患。楼房住户多,水箱的水循环快,住户少,自来水停蓄时间越长,污染越严重。
曾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调研的武汉市水务集团总工程师邱文心说,一些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条件不堪入目。一般来说,二次供水设施归小区物业管理,部分小区能定期清理水箱,有一些小区的二次供水储水箱常年无人清洗。有的二次供水设施在单独房间,无专人看管,出入方便,由小区老头老太太临时负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业内人士介绍,二次供水的水箱容易变成微生物滋生的温床,产生淤泥、青苔、杂草甚至红虫,导致饮用者感染疾病。没有严密的监管,如果有人恶意投毒,后果不堪设想。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个别老旧小区看到,小区内二次供水水箱处于无人看管状态,常年未清洗、消毒或未盖加锁。水箱内都是淤泥杂质,虫蚁尸体漂浮于水面,铁锈和脱落漆皮四处散落,甚至还有死耗子等。
记者询问多位小区物业公司、供水企业负责人,他们表示,二次供水确实存在污染风险,但是污染程度有多重,目前还没有权威部门的统计。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不力
随着我国城镇化不断推进、高层住宅不断增多,二次供水导致的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二次供水设施产权管理分散、建设标准不统一、设备缺乏定期维护等,是造成二次供水污染的重要原因。
据了解,武汉市水务部门每年有60%至70%的投诉因二次供水水质问题。记者梳理发现,造成二次供水污染的原因有三:
一是二次供水设施的产权归业主,管理分散。我国《物权法》界定二次供水设施的产权为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应承担其维护的职责,但目前国家没有出台与二次供水相关的管理办法。石家庄市供水公司总经理刘建波说,自来水供应单位既不拥有这些二次供水设施的产权,也没有得到授权去管理这些设备,供水企业保证水在进入小区时合格,而进入居民家前的“最后一公里”,一般由开发商、物业或房产所有者来负责。
随着国有企业改制、住房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大批由企事业单位管理的老旧居民小区无人管理或业主自发管理,而业主普遍缺乏管理意识和能力,不愿承担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费用,随意废除设施、改变设施用途等行为时有发生,造成二次供水设施无法正常发挥功能。
二是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标准不统一。分散的二次供水设施由开发商建设、物业公司管理,开发商在建设二次供水设施过程中,存在建设标准不统一,所用材料良莠不齐。这些设施由小区物业负责维护清洗,至于能否保证二次供水水质,在于物业能否尽职尽责,保障二次供水水质成为物业能否“凭良心”做的事。
三是供水企业有心无力承担设备的维护。邱文心说,居民的物权意识不强,遇到二次供水影响水质会找政府、找供水企业,政府出于维护社会稳定的考虑,让企业被动地承担了这类服务。现有水价内不含二次供水设施的改造和维护,在没有政策、资金的支持下,由供水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成本过大。
武汉市二次供水的泵房有2000多个,为防止自来水污染“最后一公里”现象,武汉水务集团本打算全部接管,但是接管过程中发现这项工作消耗人力、物力、财力太大,接管了170多个,不得不停下来。
相应供水法律规章缺失
《经济参考报》记者调研了解到,对于二次供水的安全隐患,个别地区探索制定地方二次供水条例。业内人士认为,国家应加大力度制定相应的法律规章,真正使二次供水有法可依。
近年来城镇化速度加快,市区内二次供水设施逐年增长,一些水污染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市民日益关注自身饮水安全,记者采访了解到,由于自来水水质问题,一些地区出现市民堵路、堵政府等群体性事件。
对于二次供水的安全隐患,专家建议,相关部门应该加快制定相应的法律规章,为二次供水管理提供法律依据。邱文心建议,进一步明确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管理的责任主体和资金渠道。新建楼房的二次供水设施建设采用建管合一模式,即设计、施工和后期运营维护由水务集团负责,建设资金列入房屋的建设成本。
老旧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由政府组织,水务集团实施,改造后由水务集团统一管理,改造资金政府由承担。对于水务集团接管的二次供水设施,通过收取二次供水服务费来进行日常的运营业管理,做到“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维护、统一收费”。
专家建议,在用水管理条例中明确,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主体应当加强二次供水的日常管理,建立水质管理制度和检测档案;定期进行水质常规检测,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定期对各类储水设施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本版稿件除署名外由记者刘大江、秦华江、关桂峰、丁铭、白明山、袁志国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