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 宣传文化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29.08.2014  11:37

赣安办字〔2014〕79号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

宣传文化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媒体: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后续相关工作的通知》(安组委办〔2014〕1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安全生产影视作品创作及展映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厅宣教函〔2014〕88号)的要求和部署,现就做好我省安全生产宣传文化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题材优秀宣传作品

(一)参与对象

各设区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媒体。

(二)参评作品要求及种类

参评作品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主题清晰、创意新颖、制作精良,感染性强,影响深远。

参评作品应是在2014年正式制作、出版、刊播的各类安全生产宣传作品,分为视频、平面、课件三大类。视频类包括公益宣传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音像制品、数字媒体产品等;平面类包括宣传册、挂图、户外广告、图书等;课件类包括分行业开展的培训、安全知识普及、宣传品策划方案及创意等。

(三)奖项设置及获奖作品的使用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评选,每类作品均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并颁发证书。评选结果在相关媒体公示,获奖作品择期向各地投放,供学习交流和播放。

(四)作品报送

1.参评者需保证对其参评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参赛作品一经投稿,则视为无偿赋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作品的部分著作权,包括:公开展览、公开播放、出版、发行、宣传、学术研究、再创作素材等。

各设区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所选送的每类宣传品数量为1件,同时填写《2014年安全生产题材优秀宣传作品推荐表》(附件)。

2.视频类宣传品需刻录成DVD或VCD光盘,并确保图像清晰、稳定,声音平稳。平面及课件类宣传品通过画稿和电子版(刻录成DVD或VCD光盘,图像清晰,像素不低于400万)两种形式报送。

3.  请各单位于2014年9月20日前报送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我省将择优向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

二、推荐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生产万里行”好新闻

(一)参与对象

各设区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媒体。

(二)参评作品要求

参评作品应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紧密结合新闻战线“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客观反映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和问题;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深入宣传安全生产基层工作,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的新成绩、新情况。新闻要素完整,观点正确,视角新颖,调查深入,语言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具有较好的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

参评作品应是2014年6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期间,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刊播的有关安全生产内容的新闻稿件。

(三)作品报送

各设区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媒体选送作品数量为1件。

请各单位于2014年9月20日前将选送作品及《全国“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生产万里行”好新闻作品推荐表》(附件)(电子版和原件各一份)一并报送到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

三、  推荐全省“十佳安全生产新闻报道记者

(一)推荐单位

人民日报江西分社、新华社江西分社、中国新闻社江西分社、中央电视台江西记者站、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江西记者站、中国安全生产报、人民网江西频道;江西日报、江西广播电视台(电视、广播)、新法制报、中国江西网(大江网)、今视网;南昌市主流媒体记者候选人请南昌市安监局推荐。

(二)推荐对象

上述推荐单位记者。

(三)推荐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闻纪律,遵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2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3.从事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2年以上;4.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新闻报道(发稿质量高、数量多、影响大者优先推荐)。

(四)推荐办法

由上述新闻媒体和南昌市安监局各推荐1名记者参评,9月10日前,将参评记者事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

(五)评定

9月20日前,提请省安监局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十佳记者人选。

十佳记者人选确定后,在省安监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表彰奖励

以江西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名义行文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

        四、组织开展第五届安全生产影视作品创作及展映活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决定自2014年8月至2015年3月组织开展第五届安全生产影视作品创作及展映活动。

(一)参与单位

各设区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媒体。

(二)创作主题

本届活动主题为“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作品创作主题包括:“坚守红线、安全发展”、“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  、“安全万家、平安中国”、“关爱生命、平安是福”、“最美安监人”、“隐患是事故之源、懈怠是隐患之根”、“培训不严、隐患难消”、“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害”、“照章办事、才有安全”等。

(三)时间安排

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2014年8月—2014年12月为创作和作品征集阶段,参评作品按照要求月2014年12月15日前先报送至省安监局政法处,2014年12月31日前统一报送全国活动组委会。2015年1月为作品评审阶段,全国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参选作品进行评审。2015年2月—2015年3月为总结阶段,全国组委会组织召开本届活动总结会。

在此期间同步进行展映传播,对本届活动最终遴选出的优秀作品,将按照成熟一个展播一个的原则,通过各类渠道,向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网络等媒体推荐播出,并适时面向全国进行巡展,大力宣传推广。

(四)作品类别和报送条件

作品类别包括:公益广告、专题片/纪录片、影视剧/微影视剧(含动画片)、科普教育、新闻、其他等六类。

报送的影视作品在地市级以上电视台,或省以上政府网站、门户网站播出过,并能提供播出证明的,作为重点评审对象,也可报送剧本和策划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请各参评单位完整填写作品参评表(见附件),与参评作品一并提交;作品简介附完整文字稿,并把电子稿存至报送光盘内。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协调各类媒体平台和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优秀影视作品展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华、谢澄宇;联系电话:85257035,8525703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南昌市抚河南路199号平安大厦10楼;

邮政编码:330001


        附件:1.2014年安全生产题材优秀宣传作品推荐表

                    2.全国"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生产万里行"好新闻作品推荐表

    3.第五届安全生产影视作品创作及展映活动作品类别和要求 

                    4.第五届安全生产影视作品创作及展映活动参评报名表 

                    5.第五届安全生产影视作品创作及展映活动参评汇总表 

 

          附件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