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修改 《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的通知
25.09.2014 12:19
本文来源: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赣安办字〔2014〕87号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修改
《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安委会、省直管县(市)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同日,习近平同志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发布该法。新修改《安全生产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广泛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活动,为法律施行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4〕98号)要求,省安委会办公室制订了《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
2014年9月23日
本文来源: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5.09.2014 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