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收听收看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江 西 省 发 电
发电单位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签批盖章:汪少舟
等级 特急·明电 赣安办明电〔2014〕113号 赣机发 号 |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收听收看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定于12月5日(星期五)下午15时召开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为切实做好我省收听收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4〕9号)精神,深刻吸取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动员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狠抓事故预防各项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会议地点及参会人员
(一)省分会场:省安委会办公室视频会议室(南昌市抚河南路199号,平安大厦13楼)。参会人员为:省公安厅、省公安消防总队、省安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商局负责人及有关处室负责人。
(二)设区市分会场:各设区市级安委会办公室视频会议室。参会人员为:设区市、县(市、区)两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公安及消防、安全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工商等单位负责人。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级安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同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以及所辖县(市、区)级安委会办公室参加会议,并于12月4日12时前将参会设区市政府领导名单书面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电话:0791-85257055)。
(二)请各分会场视频会议室提前开机调试,做好相关准备。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