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公安局组织民警参加法院审讯旁听

08.11.2013  10:40

在新刑诉法实施的大背景下,为全面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提高案件的起诉率,增强办案民警在侦查取证中的证据意识,近日,婺源县公安局法制大队组织广大民警到法院旁听胡某贪污受贿一案。参加此次活动的主要有刑警大队、治安大队、禁毒大队、网安大队、法制大队等城区一线办案单位的部分民警,共计20余人。

在庭审现场,公诉人与辩护人主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案件的定性两大问题展开了举证质证。公诉人通过举证证明犯罪构成,被告人当庭辩解,对案件事实部分得以认可,但提出自己的行为属一般的人情往来和职务行为,不构成受贿等犯罪行为,辩护人也针对“权钱交易”不明显为由提出质证意见。

庭审结束后,法制大队组织旁听人员就如何规范办案,及今后办案部门如何做好取证工作展开了讨论,并形成了两点意见:一是刑事案件的证据链要完整,案件定性要准确。二是侦查取证要特别注重物证、书证的搜集。

参与旁听的民警表示,通过此次活动受益匪浅,进一步提升了证据意识和规范执法程序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