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农合出招促分级诊疗

18.07.2014  20:23

  肺炎、支气管哮喘等常见病在基层医院就可以诊治,但仍有一些患者想去省级大医院就诊。近日,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出台省级医院常见病按病种付费试点实施方案,确定了新农合对省级医院收治51种常见疾病的收费定额标准,同时规定了较低的基金补偿标准。专家指出,这是希望引导常见病患者留在基层就医。 

  经遴选,该省首批确定安徽省立医院等5家省级医院为试点医院。确定的51组常见病包括肺炎、慢阻肺、原发性高血压、肝硬化等基层医院可以收治的常见病种。在这51组常见病中,新农合基金对其中的44组只补偿医药费用的40%,另7组常见癌症也只补偿医药费用的60%。

  该省明确规定,常见病按病种付费须是参加新农合并在试点省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患者,付费范围含各病种的并发症及合并症、不同手术方式及使用的医用材料,含患者从诊断入院到按出院标准出院期间所发生的各项医药费用支出。

  该省要求,各市参照省级医院的标准,制订市级医院常见病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原则上市三级医院定额标准应控制在省级医院定额标准的80%左右,市二级医院定额标准应控制在省级医院定额标准的70%左右,市级医院基金支付比例可在省级医院基金支付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10个百分点。专家分析说,这样一来,患者如果选择在市级医院诊治常见病,由于收费定额降低,补偿比例提升,同一种疾病患者自付费用可比在省级医院就医降低2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