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28.02.2015  15:17

赣安监管(办)字〔2015〕8号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设区市安监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定于2015年3月3日(星期二)14时30分,召开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分析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交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经验,研究部署2015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二、会议地点及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省安监局十三楼会议室(南昌市抚河南路199号平安大厦)。参会人员包括:

1.省安监局监管一处、职业卫生监管处,省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省安全生产监察总队、省宣教中心、省安科中心有关负责人及业务人员。

2.在南昌的有关省属集团公司、中央驻赣单位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及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机构(非煤矿山设计单位、安全评价及检测检验机构、“六加一”系统建设支撑机构)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

3.邀请省安全生产协会秘书处、省人保公司参加会议。

(二)分会场:各设区市安监局视频会议室。参会人员包括:

1.设区市安监局分管副局长、业务科(处)长,省直管试点县(市)安监局、其他县(市、区)安监局分管副局长。

2.邀请设区市安监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安监局、10个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重点县安监局局长参加会议。

3.非煤矿山“五化”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主要负责人。

4.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修水香炉山钨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及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分别到新余市、九江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5.不在南昌的非煤矿山设计单位、安全评价及检测检验机构、“六加一”系统建设支撑机构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到所在地设区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三、其他事项

(一)参会人员均按属地原则,分别由省、设区市安监局负责通知并落实到会。

(二)请在南昌主会场参加会议的单位填写参会回执(电子版),并于3月2日前发送至省安监局监管一处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张勇、联系电话:0791-85257038)。 

(三)请九江市安监局就露天采石场整治工作作典型发言;崇义县安监局就非煤矿山“五化”建设推进工作作典型发言;新钢集团就强化外包施工队伍管理作典型发言。 

(四)请省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各设区市安监局提前安排人员于2015年3月2  日上午10:00时开始视频系统调试,并于3月3日下午13:30时开机提前准备,省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开机调试联系人及电话:金伟,0791-85257172。 

 

附件:会议代表回执 

 

附件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