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监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公告 (2015年第1号)

06.01.2015  19:3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8号)等有关规定,江西联安职业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机构(名单见附件)取得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现予公告。 

 

  附件

 

 

 

        江西省安监局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