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建华纪检组长在全省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
坚定不移推进全省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在全省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彭 建 华
(2015年2月10日)
同志们:
全省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省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今年任务。等会,省局党组书记、局长龙卿吉同志将就如何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下面,受省局党组委托,我向大家报告2014年工作,并部署2015年任务。
一、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是全省安监系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安监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以建设全省安监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目标,以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主线,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一是明确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任务。省委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之后,省局党组立即开展了深入学习研讨,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明确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机关党委(人事处)、各处室(单位)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察室)履行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划分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提出了履责情况报告、签字背书、约谈和廉政教育谈话、检查考核等落实保障措施。
二是以上率下层层落实主体责任。省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将反腐倡廉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各级安监部门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和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意识,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省局党组及时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年底,约谈了各处室(单位)16位主要负责同志,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这些举措有力促进了全省各级安监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
(二)持之以恒开展作风建设
一是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全省各级安监部门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省局进一步完善了会议、接待、培训、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机关公务接待、车辆运行、会议、办公等经费同比分别下降19.1%、23.8%、24.4%和5.4%,“三公”经费总体下降12.4%。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抽查了2名处级干部报告的有关事项。针对省纪委领导约谈省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时指出的五个方面问题,制定了具体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处室和时限,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向省纪委报告整改情况。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抓好逢年过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反复宣传提醒,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到位。
二是加大行风建设监督指导力度。年初,设区市局班子主要负责人向省局班子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承诺书,明确责任目标任务。年中,对市、县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调研、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指出。10月,针对全省安监系统内出现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通报的情况,及时召开了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安监局纪检组长、分管领导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高度重视,拿出切实有效办法措施,坚决遏制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年底,省局对各设区市安监局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情况进行了考核。
三是扎实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省局认真开展了“红包”、“会所中的歪风”、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问题的专项整治活动。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红包”和出入私人会所。对超职数配备的干部问题主动纠正,对不上班、领工资吃空饷的财政供养人员坚决清除。严禁使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去年年底,印发了《关于确保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节俭清廉过节的通知》,并传达了中纪委《关于六起党员干部参赌涉赌问题的通报》和省纪委《关于我省5起违规收送“红包”问题的通报》,严禁干部职工参赌涉赌、用公款请客送礼和公车私用。明确要求执行省纪委《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两报告一承诺”的暂行规定》。
四是狠抓纪律抓监管。全年对省局干部职工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开展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明察暗访10余次,督促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印发了《关于严禁省局公务人员收受专家评审费、咨询费、劳务费等费用的通知》,明确要求安监系统干部在参与安全生产评审评价、“三同时”项目验收、安全标准化验收等公务活动中,不得以各种名义收受费用。
(三)切实深化源头治腐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各级安监部门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重要会议精神,开展了观看电教片、读书活动、组织答题、举办廉政讲座、参观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或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活动。全系统以“学条规用条规,加强纪律建设”为主题的第五个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先后组织开展了党纪政纪条规知识测试、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件通报、开展任前廉政谈话、主要负责人带头上廉政党课、邀请省纪委领导作辅导报告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监督。省局纪检组协助党组制定了《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全省安监系统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督促检查。重视对“三重一大”事项和行政审批、安全执法、事故调查、中介机构监管等重点领域、重大事项的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管理、大宗物品采购等工作的监督。对局属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年度审计,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对新提拔或重用的处级干部实行集体任前谈话并签订廉政承诺书,全程参与选调公务员。多次参加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联席会议,不打招呼抽查巡视安全培训考试现场5次,会同有关处室随机抽取安全生产评审专家130余批次、各类项目招标10次,在监督权力运行和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上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三是强化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审批电子(视频)监察。将保留的8项省级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到江西省网上审批系统办理。全年网上受理行政许可688项,按时办结率100%,未出现超时亮红灯情况。
(四)认真研究核查信访举报
对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各种渠道反映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都及时研究,认真核查,注重快查快结,立足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2014年,省局纪检组共收到信访件6件(不含重复举报件),对群众的实名来信举报或者上级机关督办的信访件,有具体线索的,都认真组织核查并形成核查报告。对存在问题的按规定处理,对反映失实的,澄清事实,还干部清白。
(五)积极开展“三转”,突出纪检监察主责主业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通知》后,省局和各设区市安监局党组、纪检组合力推进“三转”,认真落实“三转”的要求,调整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以集中精力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省局党组印发《关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实施意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理清职责,重点围绕9个方面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省局纪检组(监察室)退出了不该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把有关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聚焦主责主业。
过去的一年,全省安监系统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下力气遏制“四风”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依然繁重、压力很大。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两个责任”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深化;系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时有发生,“四风”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全系统行风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三转”后对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监督需要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责任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5年主要任务
2015年,全省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核心,以建设全省安监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目标,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坚持不懈纠正“四风”,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推动安全监管事业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加强纪律建设
一是严明纪律观念,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各级安监部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四次、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坚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强化各种工作纪律,做守纪律、讲规矩、遵守国家法律的模范。
二是进一步强化执纪问责。要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各种纪律,包括违反日常作息制度、劳动纪律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及时通报。要把查处顶风违纪搞“四风”,作为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内容,坚决纠正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三是加强对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和《江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实施,对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不作为、乱作为的,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联合有关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二)推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一是充分感受高压态势,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对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和反腐败工作,中央旗帜鲜明,态度坚决,那就是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上不封顶。什么叫高压态势,这就是高压态势。因此,我们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这种高压态势,必须充分感受到位,充分认识到位,并通过教育、提示、警醒等等各种切实有效的工作,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传导到每一名党员、每一名机关工作人员。底线不能突破、红线不能触碰,否则就会付出沉重代价。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省局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各市、县安监部门党组织也要出台相应的实施办法或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和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责任和追责办法。大家一定要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认真落实。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话说千遍,不如追责一次”,这是最近中央和省里领导讲得很多的一句话。从今年开始,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坚持“一案双查”又将会是一种新常态。中央和中纪委已三令五申,落实“两个责任”表态期已过,今后将进入问责阶段。什么叫表态期,就是还没太较真,属于告知阶段。即使这样,去年全省被问责的领导干部达717人。今后,对于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四风”问题突出、腐败案件频发,以及发现问题不报告的单位,既要追究单位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
(三)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全省安监系统要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继续深化“红包”、“会所”、“吃空饷”、干部涉赌、公款吃喝浪费等问题的专项整治,不断巩固扩大各种专项整治成果。紧紧抓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抓住重点时段,抓住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强化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执纪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奢侈浪费以及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的执纪监督;抓好“红包”问题治理常态化。加强对执行厉行节约、办公用房、公车改革、职务消费、公务接待、会议出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楼堂馆所建设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全省安监系统行风建设考核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落实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认真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
二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进一步加强对各项权力的监督,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审批流程,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加大内部审计监督力度,抓好重点领域、重要项目、重要资金的审计监督。加强对下属单位、协会、中介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整治“红顶中介”问题。未设立纪检监察机构的市、县安监部门,凡遇到“三重一大”和行政审批、安全执法、事故调查、中介机构监管等事项,都要主动与对口的纪工委、监察分局沟通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主动邀请他们派人监督。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和行政审批、安全执法、事故调查、中介机构监管等权力监督到位。
(五)认真查处腐败案件和违规违纪案件
一是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和案件查办工作。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留存、了结等五类处置方式,认真做好信访举报核查和案件线索管理工作。要主动查办案件,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责主业,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是新常态、新形势下的现实要求,要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
二是今年要重点查办的案件。中央、省里以及国家总局都反复强调了一些要重点查办、严肃查处的案件,包括十八大以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案件;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案件;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发生在行政审批、安全执法、事故调查、中介机构监管和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提拔使用的干部,等等。
(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摘编》,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结合“服务发展、守护平安,争做五好安监员”主题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按照省纪委和国家总局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开展以“加强纪律建设、增强守纪律讲规矩意识”为主题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活动。开展先进事迹正面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充分发挥网站、杂志、板报、LED显示屏的宣传合力,传播反腐倡廉的正能量,营造崇德重礼、遵纪守法的氛围。
三、需要强调的几点要求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已经明确,各单位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
(一)要切实增强“两个责任”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能不能担起来,关键是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党组承担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承担监督责任,无论哪个方面出了问题,都要同时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责的重点主要包括:一是对任期内本单位的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得不到遏制,“四风”问题突出的,要被严肃问责。二是对任期前发生的严重腐败行为,不主动揭露和查处,甚至瞒案不报、压案不查,而被司法机关或上级单位直接查处的,要被严肃追责。在国家总局的会上,纪检组长赵惠令同志就提到,这些年来,省级煤监局“一把手”因违法违纪被查处的有9人,其中黑龙江的张成祥等6人是总局直接查处的,河南的李九成等3人则是由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如果发生在今天,按规定总局领导是要被问责的。现在想当太平官、当和事佬,想新官不理旧账不行了,想喊喊口号、做做样子、敷衍塞责也不行了。不要等问责问到自己头上了还不知道为什么,甚至被撤职查办了还在那喊冤叫屈。不明白这一点,就非常危险。三是中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五次全会都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守纪律讲规矩,这是我们落实主体责任的一项新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重要讲话中批评的一些现象,在我们系统、我们单位和本人身上是否存在?也要心中有数,严肃对待。有的问题发生在过去也许不算什么,但现在就要上升到是否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高度了。哪个单位在这方面出了问题,就是政治问题,就是大问题,各级领导同志万万不可麻痹大意。
(二)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当前“四风”病源还在、病根未除,许多深层次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要教育干部职工适应作风建设的新常态,切实纠正“吃吃喝喝不是事,公车私用不算事,公款送礼是小事,只要不装进自己兜里就没事儿”的错误观念,要识大局、识时务,要有这个政治敏锐性。不当回事、懵懂,甚至任性,风险就很大,迟早会小事酿成大错的。
(三)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各级党组织要落实纪检监察责任人员,市、县局没有设纪检组长的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各支部未设纪检委员的要尽快配齐。各级安监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巩固深化“三转”成果,按照当地纪委的部署,积极探索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办法和措施,发挥好派驻机构的作用。有一个问题值得大家关注,就是有些单位对纪检监察机构的“三转”中“转职能”这项的理解上存在偏差,有的纪检监察机构把不该牵头、应该转出去的职能转出去了,同时也把不该转出去、甚至应该强化的监督职能也放弃了,形成了监督的空白,这肯定不行。希望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对这个问题要切实加以重视。
打铁还需自身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严守组织纪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干部职工的监督,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检监察干部违法违纪的,要坚决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留情面。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复杂、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省局党组的部署和要求,锐意进取、勇于创新,求真务实、善作善为,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