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工业园区管理体制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08.08.2014  17:39

  近日,安福县委、县政府印发《进一步落实县工业园区体制机制创新工作任务的实施细则》,标志着安福县工业园区管理体制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实施细则》提出了6个方面30条具体改革措施,主要包括:一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园区党工委第一书记,在园区管委会设置党政办、规划建设房产科、经济发展科、财政所等四个内设机构,成立园区综合服务中心,相关单位在中心设立服务窗口。二是明确行政事业服务事项,提高办事效率,各单位对照各自职责分工,明确办理服务事项,优化服务环境。三是深化园区财税体制改革,园区行使独立的财政使用权,自行编制园区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园区建设发展,园区税收收入按比例分成。四是深化园区投融资体制改革,成立园区实业发展公司,做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财政信用担保中心等融资平台,引导各金融机构在园区开展金融服务,完善政府扶持企业上市奖励机制。五是深化园区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科技创新体系和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六是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实行干部任用、工作报酬与绩效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