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督促有关单位依法履职
01.07.2014 17:08
本文来源: 江西检察网
安福县检察院为了加强对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职的监督力度,该院民行部门与公诉部门紧密配合,对公诉阶段发现国有和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案件,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单位依法履职,及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取得了良好法律与社会效果。
今年5月底,该院公诉部门在办理7起失火案件时发现,该批失火案件分别给该县林业局、明月山林场、峡陂村、柘溪村等7个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被害单位均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为督促7个被害单位依法履行职责,最大限度挽回国家和集体经济损失,该院立即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指出相关单位没有正确及时履行起诉职能,督促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挽回经济损失,并做好有关森林防火预防措施。相关单位收到该院检察建议书之后,先后向该院送来回复函,7个受害单位于日前均已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针对森林防火关键节点相应采取了防范措施,同时感谢该院对履行职责的监督和支持,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履行监管职责,防止国家和集体财产遭受损失。
本文来源: 江西检察网
01.07.2014 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