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法院用“支付令”为农民工讨薪

19.01.2016  20:58

  日前,安福法院发出15份“支付令”,为15名农民工成功追回工资款126560元。一名农民工拿到血汗钱后对干警们感慨道:“我们这些农民工磨破嘴皮,跑断腿,都难从老板那讨要到工钱,没想到依靠法院很快就解决了大难题,今年可以过个安稳年了。

  2014年8月至2015年2月,王秋苟等15名农民工在安福县某机砖厂从事烧砖等工作。由于行业不景气,加之砖厂经营不善,王秋苟等人多次讨要工资未果。在安福法院的一次下乡普法的过程中,王秋苟等人了解到可通过申请“支付令”的方式来追讨。于是在2015年12月2日,王秋苟等15名农民工便向安福法院递交上15份工资“支付令”申请书。

  经审查,这15名农民工的申请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之间有工资欠条为证,相互的权利义务明确,符合“支付令”的收案条件,遂对该系列案件优先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开辟绿色通道,执行局全体干警加班加点赶制出15份“支付令”文书,2015年12月3日,安福法院全体执行干警一大早便赶赴到该机砖厂,第一时间送达了这15份“支付令”,该机砖厂在法定期限内并未提出异议,“支付令”如期生效,该厂老板先行支付了126560元工资款,余下的工资欠款则表示在过年前即时履行。

  截至目前,该院通过发出“支付令”的便捷方式,成功为农民工追回工资款30余万元,极大程度地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