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构筑"防腐墙"

14.03.2016  12:47

为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明确检察人员在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的责任与担当,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近日,江西省安远县检察院召开干警大会,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为检察干警“敲响警钟”。 

  据悉,该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签订采取“谁分管,谁负责”的逐级签订原则,即分管副检察长向检察长递交责任状,部门负责人向分管副检察长递交,普通干警向部门负责人递交,真正做到层层把关。在落实好各项检察工作的同时,不忘提升自身党风廉政建设。

  会上,该院检察长钟福英要求全体干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铭记自身使命,认真学习相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文件精神。同时提醒大家在平时的工作中,一定要切实履行好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遵守工作和办案纪律。

  “在递交责任状的那一瞬间,我感觉是神圣而庄严的,从我手中递出的不仅仅是一张纸,而是沉甸甸的责任,是要我们需要履行的义务,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要时刻谨记我们是一名检察官,切不可辜负了我们胸前的检徽。”会后该院反渎局干警小阳这样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