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扎实推进宗教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
根据国宗局的统一部署,江西省在宗教界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充分考虑宗教界的特点,在贯穿、结合、融入上下功夫,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通过思想引领、制度保障、实践养成、典型示范,有效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积极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
一是坚持正面引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坚持宗教的中国化方向,自觉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文化浸润宗教,积极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二是坚持发挥宗教界作用。尊重宗教界主体地位,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他们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激励他们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广泛参与。引导他们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深入挖掘宗教文化中的优秀资源,结合当今时代要求,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深耕厚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宗教文化在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坚持因地因教制宜。紧密结合实际,准确把握不同地区、不同宗教的特点,聚焦问题、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找准活动的契合点和着力点,区分层次和对象,加强分类指导,精心设计宗教界喜闻乐见的学习实践活动平台和载体,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有特点、接地气、见实效。
四是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关心他们的实际困难,将活动开展同他们的生产生活、宗教信仰和实践结合起来,同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提供服务结合起来,同宗教教职人员培养、管理和使用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生产生活实践中得到感知、领悟、实践和养成。
(宗教一处 胡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