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去实务化”,才有兼职取酬的闹剧
2007到2011年,陕西省渭南市华县移民局局长薛英勋可谓是当地最繁忙的官员。在担任移民局局长的同时,他还兼任着西安一家私营企业的副总,而且开着单位的公车。四年兼职,薛局长获得超过100万收入。每次县领导打电话找他,他都称自己不是在下乡,就是在下乡的路上。因为此事,薛英勋被检察机关指控贪污公款,但截至目前只受到被停职的处理。(9月23日《华商报》)
身为移民局局长,却长期在私企兼职捞金。且任谁也想不到,此等荒诞故事,居然持续四年之久方才东窗事发!所有这一切,无不让人惊诧不已。此类事件的发生,不仅表明某些基层部门纲纪松弛,也暴露出公职系统固有的管理漏洞。
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薛英勋仅周一在单位办公,其余时间均电话遥控指挥,居然也可长久安然无事。这一看似不可思议的事情,其实也很可以理解。一方面,县一级的移民局多属于边缘部门,本身就业务简单,并不需要太费心力;另一方面,此类机构的办事流程早已程式化,一般职员便足以应付常规事项,领导到岗与否影响甚小……之于此,薛英勋也曾一再表示“单位很清闲”。
一个必须正视的事实是,在不少公共职能部门内部,许多领导都存在着“去实务化”的倾向,也即脱离于常规业务、不参与日常决策。典型如薛英勋,其长期脱岗,全由副职或科室负责人维持工作,竟也能瞒天过海。审视这一极端案例,我们不得不去思考,针对领导官员的在岗情况,到底该怎样强化监督与约束?有观点认为,此类高级职务存在着特殊性,并不适用于签到考勤的那一套。那么,又该怎样确保他们到岗履职呢?
显而易见的对策,自然是加强体制内自上而下的权责纽带。薛案中,“上级领导”只是偶尔打电话找人,且每每都被薛英勋三言两语搪塞过去。这一现象,无疑是极不合理的——上下级职能部门之间的业务联系与辖属关系,必须被重新梳理并重申。只有这样,才能将“上级监督太远”,变为“上级监督在场”。而除此以外,同样需要去做的,就是改变职能部门内部的分工格局。“班子成员”抽象化、笼统化职责分摊,亟待进一步分解细化。
只有让官员回归“实务”,才能让他们回归“岗位”。通过精细化的内部分工,通过常态化的体制监督,诸如薛英勋一类的官员,方才不至于感到“太清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