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启东:官员财产申报“扩围”更要抽查核实
领导干部个人重要事项申报,作为中国特色的“阳光法案”,不仅逐渐长出牙齿发挥威力,而且适用范围也在扩大。据报道,在北京、贵州、海南等地,个人事项申报范围已经由原来的县处级以上,扩大到科级。(4月10日《京华时报》)
官员财产申报是一种防止官员贪污腐败的有效措施。2010年5月,中办、国办修订印发了规定,要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如实向组织报告婚姻、出国(境)、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14个方面的个人有关事项。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连续4年组织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中填报。但是,由于一些地方的抽查核实不到位,有的官员胡乱填报也没有得到相应的处理,让一些官员认为申报是走过场,没有威慑力,导致不同程度存在漏报、假报等问题。
随着预防和惩治腐败力度的加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尤其是一些“小官巨腐”现象的发生,各地对科级干部的监管已经引起高度重视。现在,北京、贵州、海南等地个人事项申报范围已经扩大到科级,其他省市县也有的已经启动。如此扩大官员“报家底”范围,监管的对象更多,抽查核实要跟进,更要加强和规范,才能不走过场,才能发挥威力。否则,抽查核实不跟进、不到位,不查处那些漏报、假报者,“报家底”就会成为纸老虎。
新华网4月4日报道,怀来县县长李玉清因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等原因被依法罢免县长职务。这就不再是止于无提拔,显然传递着一种“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就要被查处”的新信号。同时,也告诫各级官员“报家底”不能再抱侥幸心理,更不能摆乌龙。
申报只是第一步,更关键的还在于抽查核实,在于对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者进行严肃处理。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光申报,抽查核实不跟进,官员“报家底”就会申报归申报,核实归核实,就会流于形式、走过场。这种抽查核实不到位的官员“报家底”还不如不要,因为这样势必会养成弄虚作假的习惯,败坏作风。
因此,各级党委一定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既要抓好官员“报家底扩围”,又要在抽查核实上加力,加大对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的查处力度,要像处理怀来县县长李玉清那样,不如实申报就免职,要把官员隐报、瞒报的事项当作办案线索,查清楚有无违纪违法行为,严惩腐败者。惟如此,才能倒逼官员如实“报家底”,官员“报家底”,才能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的“阳光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