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强化种子管理工作目标责任

26.02.2016  16:45

  为了进一步强化种子管理工作目标责任,根据《种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宜春市政府提出的“确保农业用种需求,确保不出现区域性重大种子质量安全事故”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利益,确保农业用种安全,按照种子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原则,宜丰县人民政府向各乡镇(场)下达种子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明确各乡镇(场)一名班子成员分管种子管理工作;在农业综合站中明确一名干部担任种子协管员,负责本辖区内的种子管理具体工作;大力宣传和认真贯彻《种子法》及有关配套法规;认真做好本辖区内新品种试验、示范和展示、推广工作;对辖区内的违法、违规种子经营行为,积极配合农业局进行严厉打击,确保辖区内种子质量安全;认真做好辖区内的种子质量纠纷调解工作;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本辖区内种子的质量和数量安全。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