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进一步规范动物检验工作
08.08.2014 12:23
本文来源: 农业厅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动物检验工作,杜绝检验过程中的不良现象,规范检验行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8月6日,宜丰县畜牧水产局召开了基层站站长动物检验工作专题会议,对动物检验工作做了进一步的规范,要求基层站在严格执行好《宜丰县乡镇畜牧兽医站(动物防疫检疫站)管理办法》的同时,必须严格执行以下几条规定。
一、牲畜必须凭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和耳标才能进入屠宰场待宰。
二、严禁“僵猪”、病死猪和淘汰种公(母)猪进场待宰。
三、驻场检疫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认真履职尽责。
四、各乡镇场动物检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检疫操作规程要求,坚持现场检疫,现场出证,现场佩戴耳标。
五、各基层动检站必须严格执行好农业部的“六条禁令”,坚决杜绝只收费不检疫,只盖章不出证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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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农业厅
08.08.2014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