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为农村住房管理再加码
25.05.2015 19:41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近日,宜春市政府召开视频会议,对全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进行再强调再加码。
一是明确责任。建立农村建房管理考评体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合力,不断规范农村建房行为;进一步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在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中的主体责任,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农村建房监督管理,对违法占地、违规建设和违章建筑排查摸底,分类治理。
二是加强巡查。成立农民建房监管领导工作小组,抽调专人负责,县、乡两级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农民建房违法违规行为,将违法违规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部门监督管理职能,严把办证关口,防止重复报批、未批先建、批少建多等现象发生。
三是加快旧村改造。加快高安、樟树等三个县(市)五个乡(镇)五个村的旧村改造试点进度。加大对试点项目政策支持力度,通过试点,不断总结工作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市旧村改造工作。
四是完善公众监督。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监督力量,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建立市、县、乡(镇)、村四级举报监督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接受公众、媒体监督,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农村建房管理。
五是强化考核问责。将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纳入乡镇目标考核范围,对农村建房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以及因监管不力导致辖区内农村建房管理混乱、农村建房违法用地被卫片监测但用地台账未反映的,将启动问责程序,由相关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5.05.2015 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