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函询了结反馈常态化制度化

11.10.2017  02:36
  “收到函询了结反馈时,我内心十分激动,这既是鼓舞也是警醒,悬在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今后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近日,收到市纪委的函询了结反馈后,宜春市一名市管干部由衷地说。

  宜春市纪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牢牢把握函询了结反馈工作的政策性、政治性要求,将向被函询人发函反馈了结情况作为体现组织严管厚爱,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重要抓手,对已有的函询该了结的了结,该反馈的反馈,补上监督运行的重要一环,使函询工作有头有尾、有始有终,让被反映的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该市纪委印发了《关于向市管干部反馈函询了结情况的暂行办法》,要求对函询中如实说明情况的予以采信了结,并发函反馈情况,函询反馈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自今年9月29日发出第一封《函询了结通知书》以来,共发出《通知书》132份。

  “在工作中,有时会遇到不负责任的举报,心里挺委屈,思想上有包袱,工作上有压力。市纪委根据问题线索对我进行谈话函询后,将相关问题了结情况及时反馈,这是组织给我撑腰,给我鼓励,让干事担当的人无后顾之忧。”一名市管干部谈到之前被当事人举报一事,心里充满了感激。

  “信任催生力量,反馈工作是对干部的鞭策和鼓励,把了结情况函告干部本人,能够让干部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和信任。”宜春市纪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以往,不少反映笼统的问题线索被搁置暂存,现在本着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函询结果予以采信、了结,以组织的名义正式告知本人,既是信任,给党员干部吃了颗“定心丸”,也是监督,为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此外,该市纪委把谈话函询作为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手段,让被反映的干部讲清问题,认识错误,及时改正。1-8月,全市各级纪检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干部235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379人次、占58.6%,第二种形态782人次、占33.2%,第三种形态116人次、占4.9%,第四种形态75人次、占3.2%。(宜春市纪委 胡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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