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向11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第二轮巡察情况

03.04.2017  02:08
  根据宜春市委统一部署,市委6个巡察组于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对宜春市城管局等5个单位开展了巡察并对宜春市环保局等6个单位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巡察结束后,宜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宜春市委“五人小组”先后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同意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

  近日,宜春市委各巡察组陆续向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同时,将收到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转宜春市纪委和宜春市委组织部处理。

  宜春市委第一巡察组发现宜春市环保局、宜春市城管局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宜春市环保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机关党建工作薄弱,“两学一做”活动开展不到位;党组会议召开计划性不强,党组成员协调沟通还不够;人员混编混岗较多。2015年巡察发现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不到位、财务管理较乱、执法不严等三个问题整改不到位。

  宜春市城管局: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党组织凝聚力欠缺,思想政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工作中存在老好人情形;党的建设薄弱,多个党支部未按时换届,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内设机构和干部职数配备存在“三超两乱”情形,超职数配备干部,超审批权限更改机构设置,混岗混编现象较严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不到位,下属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会议、文件偏多;行政执法不够规范;财务账目不规范。

  宜春市委第二巡察组发现宜春市粮食局、宜春市民政局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宜春市粮食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两学一做”活动没有特色,效果不明显,政治学习抓的不实,一些党员干部党的意识不强;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格。

  宜春市民政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原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不力;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执行不到位,“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廉政教育不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到位,无依据发放值班费,有的下属单位发放各类费用名目繁多;财经纪律、群众纪律执行不到位,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机关混岗混编现象较多。部分县级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不实。

  宜春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发现宜春市水利局、宜春市农业局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宜春市水利局:党的领导弱化,党组会议召开较随意,党建重点工作研究部署不到位,党组会记录不规范、中心组学习不系统;党的建设薄弱,机关党建责任体系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两学一做”教育未抓实;机关管理不严,工作纪律、考勤纪律执行不力,财务管理不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存在汛期外发放防汛值班费的情况。2015年巡察发现的单位“三公”经费偏高,特别是招待费过高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宜春市农业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的领导弱化,党建重点工作研究部署不到位,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组会研究;党的建设薄弱,党员教育没有抓实,争先创优氛围不浓,党建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规范,党组研究人事事项不严肃,超职数配备干部,干部任用相关文书材料不规范、人事档案缺失;部分县级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不实。

  宜春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发现宜春日报社、宜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宜春日报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党委核心作用弱化,党建工作抓而不实、边缘化现象突出,重业务、轻党建,政治学习走过场,贯彻落实上级部署不力;党的建设薄弱,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基层党组织不健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报销会务费、征文活动存在违规现象;干部任用不严肃。2015年巡察发现的设立“小金库”和超规格提拔任用干部问题整改不到位。

  宜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弱化,重业务、轻党建,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力,政治学习走过场,组织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执行不到位;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利用国有资金以单位干部职工个人名义办企业;执行财经纪律不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到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值班费和加班费,下属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较为突出;超职数配备干部;部分县级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不实。

  宜春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发现宜阳新区、宜春市房管局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宜阳新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领导班子成员存在不敢担当、不敢担责的思想;党的建设薄弱,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工作抓而不实,重业务、轻党建,“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政治学习走过场,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接待标准把握不严,下属单位违规发放福利补助,存在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部分重点工程项目协调不畅、把关不严;部分县级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不实。

  宜春市房管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的领导弱化,核心作用发挥不突出,重业务轻党建,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党的建设薄弱,党建工作抓而不实,基层党组织活力不强,政治学习走过场,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基层党支部没有按期进行换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违规发放福利津贴;外出学习考察过多;选人用人不规范,聘用工作人员随意性比较大,干部混岗现象严重;专项资金管理不严格。

  宜春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发现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的领导弱化,党政班子联席会代替党工委会;党的建设薄弱,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比较薄弱,部分党员干部党性意识不强;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到位,重复领取差旅补助、违规发放加班费、公务接待不规范;违反财经管理规定,未及时收回国有资产出让金,基层财务管理不规范。2015年巡察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主要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年度有奖金的项目设置多,奖励面广;大额资金未按规定转结;公务接待不规范;采购手续不全等。

  宜春市委巡察组要求,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宜春市委要求,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特别是对指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分门别类整改,做到条条整改到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靠前指挥,抓早抓小,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按照规定,自反馈之日起两个月内,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向宜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宜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