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启动农村旧村改造试点

14.07.2014  18:35

为有效解决农村低效利用和闲置浪费土地现象,提升农村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构建和谐秀美乡村,日前,宜春市在高安、樟树、宜丰、上高、袁州5个县(市、区)分别选择1至2个农村旧村启动改造试点。

此次试点选择列入2013或将列入2014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项目范围内,且拆旧区面积不少于30亩;群众积极性高,建设新村意愿强;地理位置较好,交通便利;户数在60户左右的自然村进行。

对入选的试点自然村,该市将给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支持试点村进行增减挂项目建新区指标有偿流转,保障建新区土地增值收益大部分用于试点村的基础设施和拆旧补偿;给予规划调整支持,支持试点村所在乡镇进行乡级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给予资金支持,将对试点村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