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启动农村旧村改造试点

16.07.2014  09:26
  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宜春市决定在高安、樟树、宜丰、上高、袁州5个县(市、区)分别选择1至2个农村旧村改造试点自然村,为下一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旧村改造积极探索工作经验。

  对入选的试点自然村,宜春市将在三个方面给予鼓励和支持:一是给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支持试点村进行增减挂项目建新区指标有偿流转,保障建新区土地增值收益大部分用于试点村的基础设施和拆旧补偿;二是给予规划调整支持,支持试点村所在乡镇进行乡级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三是给予资金支持,将对试点村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