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大力推进“旱改水”工作
为落实国家“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政策,宜春市提前谋划,破解难题;领导重视,全力推进;注重质量,稳妥实施“旱改水”工作。自去年启动“旱改水”工作以来,宜春目前已立项“旱改水”项目33个,建设规模7845.58亩,预计新增水田面积7016.22亩,所有县(市、区)均已启动立项“旱改水”工作。
为使“旱改水”工作顺利实施,宜春市前卫思考,破解难题。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水田开发工作,针对全市水田开发后备资源紧缺的现状,利用现有库存耕占指标中的旱地,选择一些水源充足,土壤肥沃,适合造水田的地块,通过增加投入,修建排灌设施,变更工程设计,提高耕地平整度,加强培肥等措施,将这些旱地改造成水田,用于建设占用水田的占补平衡。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推进。该市政府高度重视,狠抓工作落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保护耕地提升耕地质量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土地开发过程中,选择地势平坦,土壤肥力好,有充足水源的地块,按照水田开发的要求,进行高标准设计,采取增加工程投入、完善水利排灌设施,提高土地开发平整度,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等措施,提高补充耕地质量。市政府专门召开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会议,部署“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提高补充耕地质量工作。并将该项工作列入县(市、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由国土部门打分考核。同时,市政府决定从市本级调剂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拿出部分指标,奖励水田开发工作做得好的县(市、区),激励各地扎实推进该项工作。按照省“旱改水”通知要求,宜春市集中精力开展了“旱改水”后备资源调查工作。对全市所有土地利用现状图(二调库)上地类标注为旱地且具备改造为水田基本条件的地块,以乡(镇)为单位,逐一现场核实、登记,将其纳入“旱改水”后备资源库。
在“旱改水”过程中,宜春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稳妥实施。坚持高标准设计。项目实施前,各项目区都聘请有资质的,对当地情况熟悉的专家或水管员参与对项目进行施工规划设计,反复与项目区干部群众座谈征求规划设计方案意见,尽可能与当地实际相衔接、相适应,尽量满足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习惯和客观要求。坚持严要求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公告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资金管理制等六项制度,要求所有项目发包都必须实行工程招投标。严格执行工作督查制度,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了六个督查小组,由班子成员带队实行分片包干,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土地开发项目,特别是“旱改水”项目进行督查,明确了督查工作任务和要点,落实了责任。坚持高质量实施。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全程跟踪检查,对进入工地的材料实行准入制度,对不合格的产品不得进场,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强制返工。同时,建立施工单位质量考核登记制度,对施工质量较差,工程进度缓慢的施工单位,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在辖区内参与土地开发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