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上高县翰堂镇敬老院院长李水生事迹介绍

04.05.2014  16:31

李水生,男,中共党员,1990年7月被任命为上高县翰堂镇敬老院院长。二十四年来,他始终坚持无私奉献于敬老院事业,善待老人,爱院如家,将院内每位老人视如亲人,全身心投入到敬老院建设管理上,像老黄牛一样辛勤耕耘敬老事业,工作中既当管理员又当服务员,十分关心关爱老人的起居、饮食和身体状况,时常为老人家亲自端茶送饭,老人们都称赞他是大家的好儿子、党的好干部。

二十四年里,他持之以恒吃苦耐劳地改变敬老院面貌,发展院办经济,将敬老院建设成为高标准园林化庭院,以赤子之心亲子之爱侍奉老人,使生活在院里的百余位老人安度晚年,过着安逸幸福的生活,用自己满腔热情和爱心倾注在五保老人身上,谱写了一曲爱心之歌,同时也获得各界广泛赞誉。

在他兢兢业业和无怨无悔的奉献中,翰堂镇敬老院各项事业在他的经营耕作管理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敬老院”、全省“五好敬老院”、全省“三院”建设先进单位、全省“五星级”敬老院等荣誉。他的真情挚爱感动了社会也得到了认可:2000年他被推选为宜春市第一届政协委员,2004年当选上高县首届“十佳上高人”,2005年被评为“江西省首届十大爱心人物”和江西省劳动模范,2006年被评为宜春市“优秀共产党员”,2008年当选宜春市首届“十佳宜春人”,2009年被评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全省劳动模范四十佳,2013年被推选为江西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是2012年全省“学习雷锋”先进个人。2013年入选“中国好人榜”。

来源:江西省委活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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