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09.06.2015  20:10

5月28日,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聘请国土资源部,江西农业大学、省土地整理中心、省勘测规划院等相关单位专家学者,对宜春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2015-2017年)》进行了评审。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刘铁群、宜春市政府副市长黄德刚,宜春市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及相关业务技术人员参加了评审会,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评审会。

评审会上,专家们听取了宜春市政府和作业单位的专题汇报,认真审查了《宜春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2015-2017年)》,通过会审和质询,专家组形成了审查意见:《宜春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2015-2017年)》编制目的、任务明确,编制依据充分,编制原则和方法正确;工矿废弃地现状调查翔实,工矿废弃地复垦潜力评价方法得当,评价结果符合实际;实施保障措施切实可行;规划内容完整,文本规范,图表齐全。专家组认为《宜春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符合相关要求,对规范有序开展宜春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具有指导作用,一致同意通过评审。

据悉,《宜春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2015-2017年)》涉及袁州区、丰城市、高安市、万载县、奉新县、宜丰县等6个县(市、区),规划期内共复垦总规模1799.38公顷,其中复垦耕地601.73公顷,复垦林地1197.65公顷;建新区规模1726.88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