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政协提案督办方法新成效好

09.09.2014  13:32

  连日来,宜春市交通运输局、城管局等提案承办“大户”,纷纷通过来信来函、上门征询、邀请提案人实地视察等方式,就承办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回复。近几年,该市政协创新提案督办方式,采取“面对面”协商、“回头看变化”、专题调研等途径,有效地发挥了提案在履职中的重要作用。

  重点提案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市政协提案委于每年市“两会”结束后挑选部分质量较高的提案,经筛选、会议审定后作为重点提案,由市政协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根据《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实施细则》,近期,该市政协主席李树才等分别对《关于加大锦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度的建议》、《建议政府支持建立纯公益性“失独”老人养老服务机构》等14件重点提案进行集中督办,推动委员建议落到实处。

  专题提案“面对面”协商督办。根据近年来立案的情况,对反映内容比较集中的同类专题提案,采取“面对面”协商方式进行专门督办。今年7月中下旬,他们选择委员们事关宜春城乡公交事业发展这一专题的6件提案,组织相关提案人、承办单位、群众代表,先后到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交总站、汽车站、公交公司进行实地视察,并召开提案落实情况专题座谈会,开展“面对面”协商活动。据悉,活动结束后,市交通运输局将以书面形式将提案办理情况反馈给各提案人。历年提案“回头看变化”跟踪督办。为使提案办理科学化、常态化,他们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依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宜春市政府系统办理政协提案工作办法》和《提案工作条例》,对提案进行跟踪督办。今年5-6月,他们对2013年度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变化”,在相关承办单位自查的基础,选择部分反映比较集中的提案,通过调研座谈、实地视察等方式开展抽查,推动了有关提案办理落实。如《关于在全市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议》,推动该市下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法治化建设进程的通知》。到目前为止,市、县两级政府的聘用率达100%,有望今年年底实现市、县、乡法律顾问聘用全覆盖。 (龚星华汪双林)

让协商文化飞入寻常百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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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