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政府法制办重点工作特色呈现

21.02.2017  10:08

一、行政调解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全面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确保行政调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并将行政调解工作纳入了全市综治考评范围,行政调解工作多年来一直位居全省前列。2016年,全市各调解组织共调解行政纠纷13026件,其中市本级各调解组织共调解行政纠纷1361件,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合法性审查把关严谨

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本级有关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规定》,2016年,我办共审核《宜春市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方案(试行)》等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及工作方案54件,审核《广州=宜春=青岛航线保底经营合作协议》《宜春市花博园投资建设和委托经营管理要约条件》等市政府对外合同22件,审核把关《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保丰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及迁入人口的通告》等市政府其他法律事务文件26件。

三、行政复议公信力提升

大力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社会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2016年,市、县两级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84件,受理172件,办结163件,其中市本级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8件,受理27件,办结27件。

四、行政应诉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落实行政应诉工作规则,提高行政应诉能力。2016年,全市行政应诉案件169件,我办代理市政府应诉12件,其中到袁州区人民法院应诉4件、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5件、到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3件。

五、政府法制顾问制度发挥了很好作用

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其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2016年底,全市共有951个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2512个村(居)委会聘请了法律顾问,基本形成市、县、乡(镇、街办)三级政府法律顾问网络体系,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市范围内的全覆盖。法律顾问已为聘请单位提供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和服务1421次,审查规范性文件和合同草案1566件,参与重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1393起,参与重大信访案件处理1731件,开展各类法律知识教育培训764次。(宜春市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