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服务业发展办对全市拍卖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07.01.2014  22:22

  

  为全面掌握宜春市拍卖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经营状况,了解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促进拍卖业健康发展,12月31日,由宜春市服务业发展办副主任聂庆华带队,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一行4人对宜春市中心城区6个拍卖企业和部分外省拍卖企业进行检查。通过听汇报、看报表和资料、查案卷等方式,对各拍卖企业的注册资本、营业执照、营业地址、财务状况、内部管理、业务开展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检查。从整体上看,宜春市拍卖企业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经营状况良好。全市6家拍卖企业总体经营和管理情况良好。其中,宜春市拍卖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超过6000万元,税利超过50万元;宜春市恒昌拍卖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2000多万元,税利20多万元。二是经营行为较为规范。各拍卖企业基本上都能按照《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业务。拍卖规则、程序、收费标准等均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三是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各拍卖企业证照齐全,财务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等均比较健全。

  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违规行为,如:个别拍卖企业随意变更经营地址、找不到办公场所、负责人无法联系等等。

  为加强对拍卖企业的监督,结合此次检查的整体情况,下一步我办一是要把此次检查情况向全市拍卖企业进行通报;二是针对部分企业的违规行为,要求其整改。如:宜春市恒昌拍卖有限公司擅自搬迁经营地址不报备,责令其在2014年1月底前向我办提交变更地址申请及相关材料,待我办上报省商务厅批准后执行;未在宜春市区办公的宜春市诺德拍卖有限公司尽快在宜春市中心城区落实经营地址,否则,将上报省商务厅予以取消其经营资格。三是要加大拍卖企业的监管力度,完善相关监督制度。今后,宜春市拍卖企业每月要将经营情况上报一次,每半年要市服务业发展办要对拍卖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确保监管到位、服务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