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第二批公租房8月21日起申请 共2934套房源

29.08.2016  19:16

      从8月21日起至10月20日,宜春中心城区2016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开始接受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到户籍或单位所在社区进行申请。

  这批公租房的申请范围为宜春市中心城规划区范围内,具体包括灵泉街道、珠泉街道、湛郎街道、下浦街道、凤凰街道、官园街道、秀江街道、化成街道、金园街道。

  宜春中心城区2016年第二批公租房房源有2934套:包括宜春中学北面的“怡和花园”高层房源共1114套,其中一居室286套、两居室828套;沁园小学北面的“东升花园”高层房源共512套,全部为高层两居室;政法小区对面、新建医院西面的“北辰花园”房源共1308套,全部为两居室。

  宜春市公租房的配租对象为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配租多层公共租赁住房。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具有本地常住户籍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无本地常住户籍但在本地有稳定工作的人员,配租高层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制度。具有本地户籍且无稳定工作的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程序: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并进行初审、公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复审、公示。宜春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公示。

  在本地有稳定工作的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程序:申请人向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并由工作单位初审、公示,单位主管部门复审、公示,宜春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认定工作由宜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民政部门核对。

(来源:宜春市政务信息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