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规范国有粮食企业电子商务交易

09.01.2015  17:40
  为进一步改进政风行风,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防止粮食购销活动中出现暗箱操作、违规操作等行为,近日,宜春市粮食局与宜春市监察局联合印发了《宜春市国有粮食企业推行电子商务交易的规定(试行)》。   规定共6章19条,明确了交易对象,粮源范围,起拍价、交易时间、数量,监督与保障等,规定在粮食购销活动中必须推行电子商务交易的企业为全市所有国有粮食企业和全市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同时,宜春市粮食局组建了南方粮食交易市场宜春分市场。宜春分市场的成立,标志着全市国有粮食企业粮食交易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之路,有利于进一步构建公开透明的粮食市场环境和粮食购销廉能管理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大宗粮食交易中的不正之风。今后,宜春市粮食局将把国有粮食企业实行电子交易作为反腐倡廉、预防腐败的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加强对企业粮食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 (宜春市粮食局  袁绍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