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用“加减法”管好建设用地

09.03.2015  13:59

  本报宜春讯 (江西日报记者胡光华 通讯员李杰)3月3日,记者从宜春市国土资源部门获悉,该市在新增建设用地报批中,耕地占用比例由2012年的36.96%下降到2013年的33.67%,再下降到2014年的28.06%,呈现建设用地报批面积逐年增加,占用耕地面积逐年减少的状况。这“一增一减”的良好态势,得益于该市积极构建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确保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

  宜春市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实地踏勘制度,明确线性工程占用耕地300亩以上或占用水田200亩以上的,面(块)状工程、单个批次占用耕地200亩以上或占用水田100亩以上的报请省级组织实地踏勘;各类建设项目占用耕地100亩以下或占用水田50亩以下的,由县级组织实地踏勘;其余均由市级组织实地踏勘。同时,引导建设项目合理选址,坚持能用荒地的,坚决不用耕地;能用劣地的,坚决不用好地;能原址挖潜的,则不占增量土地,做到节约集约用地,尽量做到不占或少占耕地。

  该市还做大增量,积极争取增减挂钩、低丘缓坡和工矿废弃地利用试点政策周转用地指标。去年,该市申报增减挂钩、低丘缓坡、工矿废弃地复垦“三项试点”规模3.67万亩,并盘活已批无法使用的土地争取省批准区位调整2041亩。与此同时,该市加大基本农田保护的宣传力度,在主要交通沿线、城镇村庄和集镇周边集中连片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设立明显的保护标志和宣传牌,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全市保有耕地面积达714万亩,连续15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基本农田保护率稳定在8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