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创:“实名制”无法根治“危险快递”肆意横行
我们无疑已置身于一个“快递社会”,每天,数以亿计的快递包裹飞奔在路上。但你或许不知道的是,在这些数量庞大的包裹中,内含剧毒的“致命快递”、夹带假发票的“逃税快递”、藏匿毒品的“冰毒快递”藏身其中,不时露馅,防不胜防。当非实名的快递方式屡屡给违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实名制”呼声也日渐高涨。那么,快递“实名制”离我们究竟还有多远?(4月13日新华网)
不可否认,快递“实名制”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犯罪分子的犯罪成本,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但犯罪分子不是傻瓜,极少有人会拿着自己真实的身份、地址、电话去从事违法活动。快递“实名制”能够起到的是警示作用,让违法行为不再“轻而易举”,仅凭随便虚构的假信息来随意寄送“危险快递”是无法通过“实名制”的验证。但“实名制”无法根治“危险快递”肆意横行的难题,近年来,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严重,犯罪分子很容易披着善意的伪装从事违法活动。如何根治“危险快递”肆意横行难题,笔者以为需要的是三方齐“给力”。
首先,快递企业要认真执行落实快递行业的相关规定。2013年3月1日起实施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加强生产安全和应急管理。收寄验视制度是让“危险快递”无所遁形的曝光台,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是杜绝“危险快递”最为直接关键的一环,严把收寄关口,是将各类禁寄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的最根本最有效的方法。因而,快递企业要关闭“危险快递”传输的阀门,关键要在落实规定上下给足力。
其次,政府管理部门要勇敢地挑起监督管理的担子。邮政管理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快递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依法对快递企业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对不执行规定的快递企业纳入不良企业名录,直至吊销企业经营许可,推快递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同时,被泄露的个人信息也成了“危险快递”的外衣,成了违法分子犯罪的工具,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要严肃查处非法获取他人信息和买卖个人信息的行为,筑牢监督管理的大网。
最后,要举社会之力,营造文明和谐健康的快递寄递环境,塑造诚信快递、安全快递与文明快递的舆论氛围,一旦发现“危险快递”,及时投诉举报,让“危险快递”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