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实行药品分类采购 兼顾成人和儿童用药需要

01.03.2015  04:36

  中新网2月28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实行药品分类采购。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发挥省级集中批量采购优势,由省级药品采购机构采取双信封制公开招标采购,医院作为采购主体,按中标价格采购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