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广电总局及所属单位调剂使用支出1.1亿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监管中心、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分别简称监管中心、无线局、电影资金办)等8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3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894 596.54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下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745 798.81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48 797.7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95 784.09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33.06%。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53 660.33万元,其中2013年28 341.28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607.43万元。上述问题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3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局本级和所属人民出版社等4个单位在前期论证不充分、实施条件不具备等情况下编制6个项目预算,涉及金额6877.25万元,其中2013年6581.07万元。
2.2013年,局本级将所属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职责范围内的著作权合同登记等项目预算135万元纳入本级编报。
3.2012年至2013年,局本级及所属监管中心等4个单位未经批准,自行调剂使用基本支出或项目支出11 142万元,其中2013年11 134.5万元。
4.2013年,局本级及所属无线局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共计152.96万元。
5.2010年至2013年,局本级及所属监管中心(含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监测中心)、无线局向其他单位转嫁出国费、公车运行费、会议费等430.12万元,其中2013年73.77万元。
6.因公出国(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3年,局本级有6个团组、41人次未纳入出国(境)计划;2个团组拆分出国;2个团组中有2名退休干部;6个团组未按规定提交出访报告;
(2)2013年,局本级有6个团组超过规定人数、时间出国(境);所属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以下简称中广协会)有1个团组违规持普通护照因公出国;所属无线局有47.37万元的出国费用报销票据不合规。
7.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至2013年底,局本级及所属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机关服务中心等2个单位公务用车超编制53辆;局本级及所属电影资金办、无线局的18辆公务用车超标准;
(2)至2013年底,局本级及所属新闻出版总署机关服务中心等4个单位借用本系统或其他单位车辆25辆;局本级的6辆公务用车未纳入统一调度管理。
8.2013年,局本级及所属电影资金办、无线局计划外召开会议11个;局本级及所属监管中心、无线局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6个。
9.2013年,局本级及所属无线局、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广电设计院)违规扩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范围,列支礼品、加油卡、房屋装修款等32.81万元。
10.2013年,所属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卫星直播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卫星中心)、监管中心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收取技术服务费、信息安全测评费等1082.83万元;所属中广协会的各专业委员会未经会员大会讨论收取会费1037.87万元。
11.至2013年底,局本级及所属卫星中心等3个单位部分资产未登入账表,涉及金额27 838.48万元;所属无线局使用160套未经授权软件。
12.2011年至2013年,局本级及所属无线局、《中华大典》办公室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购买货物和服务,涉及金额3938.7万元,其中2013年2634.96万元。
13.2012年至2013年,所属监管中心的下属数据中心将应直接支付的货款944.94万元采用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其中2013年765.54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至2013年,所属广电设计院及下属监理公司使用虚假发票报销发放职工奖金、支付职工赴国内外休息疗养费用等共计3034.04万元,其中2013年1662.90万元。
2.2013年,所属广电设计院虚列支出989.65万元,以虚假票据套取资金85.19万元,以前年度对外合作收入498.55万元未纳入账内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制调整不规范及超预算超标准支出等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执行;对违规收费问题,要求按相应程序报批;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和政府采购等问题,要求加强管理,据实支付费用,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对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要求清理并及时登入账表;对虚假票据、账外资金等问题,要求加强票据审核,将账外资金收支余纳入会计账簿统一核算和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应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格预算执行,强化资产管理,并加强对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的检查监督,督促所属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预算和财务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局本级已退回借用的2辆车;所属卫星中心已归还使用外单位的1辆车;所属广电设计院已将账外资金余额496.68万元并入财务账,调整了不符合规定用途的支出24.24万元;所属监管中心下属单位已补记资产4662万元。具体整改结果将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