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民政部4会议超规定人数标准列支18.32万
民政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民政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民间组织服务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国康复器具协会(以下分别简称技能鉴定中心、康复协会)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民政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民政部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56 091.88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下同),民政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37 429.0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8 662.79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民政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12 400.13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72.01%。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839.41万元,其中2013年2823.93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323.17万元。上述问题对民政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民政部重视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基本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部本级未经批准在39个项目中列支基本支出374.24万元,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274.53万元;2012年和2013年,部本级和3家所属单位列支非预算单位基本支出等2068.66万元,其中2013年2053.18万元。
2.2013年11月,所属技能鉴定中心以虚假劳务费套取财政资金9.25万元。
3.2013年,部本级4个会议超出规定人数标准列支18.32万元;10个会议超会期标准列支7.7万元;15个会议未在定点饭店召开,涉及金额86.71万元,其中6个会议在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非定点饭店召开,涉及金额27.51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10月,所属紧急救援促进中心未按规定程序报批,自行核销资产847.64万元。
2.2013年,所属康复协会、技能鉴定中心在未取得收费许可证、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违规收取考试、考务费55.27万元。
3.2012年至2013年,所属康复协会将两届博览会收支委托承办企业核算,未纳入协会法定账册,涉及收入合计420.26万元,其中2013年241.7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在不同项目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扩大开支范围、会议管理和会议费使用不规范问题,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套取财政资金问题,要求收回资金,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违规核销资产问题,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违规收费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按规定执行;对收入未纳入法定账册核算问题,要求对两届博览会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并纳入协会法定账册核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民政部应严格执行预算,加强会议和会议费使用管理,并强化对所属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监管,确保各项经济业务依法合规开展。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民政部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已追回被套取资金,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具体整改结果由民政部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