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科技部所属研究所多申领资金711万
科技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科技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以下简称高技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科技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科技部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 918 634.03万元,科技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 888 798.4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9 835.5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科技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 384 860.97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81.71%。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6 058.54万元,其中2013年24 463.54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568.08万元。上述问题对科技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科技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3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编制2013年预算时,所属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多报188人,多申领财政资金711.69万元。
2.2013年,部本级未经财政部批准,自行将3个项目预算共计2.2亿元细化并下达给所属单位。
3.至2013年底,部本级“转制科研院所经费”项目2007年至2011年形成的结转资金1562.81万元,仍未统筹安排使用。
4.2013年,部本级将“科技计划管理费”等4个委托项目经费479.7万元全部列作支出后,拨付8个所属事业单位,但至年底有391.92万元实际并未支出,导致决算中多计列支出。
5.2013年,所属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农村中心)、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分别预付并列支以后年度费用132.17万元、19万元,导致决算中多计列支出。
6.2013年,所属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协会(以下简称合作协会)虚报“国际科技合作专项成果绩效的归纳整理”项目支出,套取财政资金6.17万元。
7.2012年和2013年,所属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和农村中心扩大课题经费和专项经费开支范围,列支基本支出和长期聘用人员工资25.45万元,其中2013年6.86万元。
8.因公出国(境)管理和经费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13年,部本级违规组织“双跨”(跨地区、跨部门)出国(境)团组1个,且超出规定人数26人;5个出国(境)团组在境外时间超过规定天数共计12天;2个团组未按规定提交出访报告;7个团组超标准列支住宿费共计12.32万元;4个团组使用不合规票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共计9.04万元;还为外单位11人承担出国(境)费用共计17.84万元;
(2)2012年,部本级2人次(共42天)出国(境)费用13.6万元由所属农村中心承担;2013年,部本级7人次(共68天)出国(境)费用由部外单位承担。
9.截至2013年底,部本级超出国管局核定的编制配备公务用车11辆;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部本级先后包租社会车辆15辆,并在外事接待费中列支相关费用164.72万元;所属高技术中心未建立公务用车使用记录。
10.2013年,部本级9个会议未在定点饭店召开,其中3个会议在五星级饭店召开;2个会议超过规定人数;1个会议超预算支出24.51万元;1个会议违规支出餐费2.21万元;所属高技术中心18个会议超标准列支会议费29.86万元。
11.2013年,部本级超标准列支外宾接待费7.23万元;有12人赴外地调研共41天的住宿费由外单位承担。
12.2013年,机关服务中心未经公开招标,直接委托所属公司承办3个单项合同金额均大于120万元的展览会,共计支出928万元。
此外,审计还发现部本级2013年年初预算中有3.5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至2013年底,部本级挂账8年以上的往来款共计2813.08万元,未及时清理。
2.2012年至2013年,部本级未按规定将机关服务中心上缴的非税收入646万元上缴中央国库,其中2013年190万元。
3.2009年至2014年,部本级未经批准将房产无偿提供给所属合作协会使用,收取的综合服务费109万元由机关服务中心核算,其中2013年2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虚报人员多领财政资金、未经批准细化项目预算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执行;对多年连续结转的项目资金,要求报财政部审批后统筹安排使用;对决算不实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并退回多领财政资金;对扩大开支范围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经审批购置设备问题,要求补报相关审批手续;对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会议费管理不规范、超标准列支外宾接待费以及由外单位承担出差住宿费等问题,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未按规定开展政府采购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要求及时清理;对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中央国库问题,要求对相关收支进行清理,将结余资金上缴中央国库;对未经批准将本级房产无偿提供给合作协会使用问题,要求按规定予以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科技部应加强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工作,严格预算执行,并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科技部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合作协会已将多申领的财政资金交回科技部,部本级和高技术中心建立健全了会议、出差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具体整改结果由科技部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