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江西省农田水利条例》

28.07.2014  11:58

      7月25日,《江西省农田水利条例》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将全面规范农田水利规划、建设、管理、保护及相关活动。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对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至关重要。我省是农业大省,也是水利大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工作,逐年增加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不断加强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全省农田水利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全省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中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需要通过立法予以固定下来;农田水利工作中面临的多头重复投资、管理主体不明确、维护责任不落实、基层农田水利服务体系不健全等突出问题,也需要通过立法予以明晰。《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为我省农田水利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