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吃喝 接受宴请 18名干部工作人员“吃”出问题
11.06.2015 09:53
本文来源: 新闻门户
6月10日,南昌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湾里区卫生局局长罗嗣河,局党委书记邹元璋,副局长、党委委员、南昌市第四医院院长熊林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8月12日晚,罗嗣河、邹元璋、熊林在南昌市第四医院召开会议后,14名与会人员到酒店聚餐消费1689元,聚餐费用于2014年4月在南昌市第四医院报销。经湾里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罗嗣河、邹元璋、熊林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参与聚餐的其他11名区卫生局及医院工作人员作出书面检查;责成14名聚餐人员分摊聚餐费;责成区卫生局党委向区委、区纪委作出书面检查。
新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助理胡小星,县房管局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曾令长,县房管局拆迁办主任欧阳龙仔,县住建局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王云昆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4年11月22日中午,王云昆接受服务对象江西某汽车有限公司报建人员熊某某宴请,胡小星、曾令长、欧阳龙仔参加宴请。
经新建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云昆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将其退回县房管局,三年内不得从事具有审批权限的工作岗位;给予胡小星、曾令长、欧阳龙仔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县住建局分管审批工作的副局长李志作出书面检查;对县住建局党委书记邓万健进行约谈。(记者陈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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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2015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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