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接受宴请 新余渝水11名党员干部受处分3人被诫勉谈话
26.06.2015 20:14
本文来源: 人民网
6月26日,江西省纪委监察厅政务微博“@廉洁江西”通报一起新余市渝水区纪委严肃查处了袁河街道办事处一起党员干部违规接受宴请及工作日中午饮酒等问题,11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3人被诫勉谈话。
2015年6月17日中午,渝水区袁河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廖慧敏、副科级干部杨纯清、计生办主任何臣辉、组织干事龚卡牙、协税办干部黄小平、财政所干部符卫军、胡美娟、杨淑梅以及区计生执法大队干部何军保、彭满华违规接受宴请,参加宴请人员还有袁河街道办事处王坑管理处党总支副书记钟小林,望城管理处党总支支委刘艳,郑家管理处主任黄庆荣、党总支支委胡春宇。午餐期间共10人饮酒。
经研究决定,给予违规接受宴请且对该事件负领导责任的袁河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廖慧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违规接受宴请且工作日午餐饮酒的副科级级干部杨纯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工作日午餐饮酒的何臣辉、龚卡牙、黄小平、符卫军、何军保、彭满华、钟小林、刘艳、胡春宇党内警告处分;对胡美娟、杨淑梅、黄庆荣诫勉谈话。(记者王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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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2015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