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女婴被抱走18年续:家人称遭监视不敢回家

02.11.2013  16:45

  河北保定市安新县圈头乡刘老根、夏凤各夫妇称,18年前,他们出生11天的女儿因超生被乡政府派人留下400元钱后强行抱走,至今仍无下落。圈头乡乡政府昨日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正对此事展开调查。而身在外地的刘家长子刘领群告诉记者“现在不敢回家”,“村里、乡里派人在我们家门口守着,不让我们跟媒体接触”。

  刘老根、夏风各夫妇长子刘领群在电话中告诉记者,“10月31日,乡里已经有人到家里来,称县里成立了工作组调查此事”。刘领群表示,现在很希望“政府能够承认事实,认定相关责任人,然后找回妹妹”,但是又“感觉概率没多大,担心有人掩盖事实”。

  身在外地的刘领群称“现在不敢回家”,“村里、乡里和县里派人在我们家门口转悠,不让我们跟媒体接触”。因为爸妈身体不太好,这些年来,找妹妹的担子,大部分落在了刘领群的身上。

  记者昨日致电圈头乡政府,其办公室夏(音)主任对刘领群的说法予以否认,称媒体已经报道了,乡里村里没必要那样做。夏主任表示,安新县已经成立联合工作组调查“刘家超生女儿被强行抱走”一事,成员包括纪检、法院、公安、计生等部门,圈头乡将配合调查。对于能否找回孩子,夏主任称“毕竟是十几年前的事情,当时的领导都有一个已经过世,有一些已不上班。如果工作组调查属实,政府将尽量帮忙寻找。一切信息发布都要以工作组为准”。

  2013年10月下旬,刘家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安新县人民政府履行信息公开义务,要求明确告知圈头乡人民政府1995年6月8日对原告处罚的信息,以及被处罚的女儿送养及收养情况。刘家代理律师林峰向记者表示,已接到了高碑店市人民法院的通知,获准立案。

  林峰表示:“如果乡政府为了完成计生指标留下钱强行抱走孩子送人,未办理合法领养手续,这种行为涉嫌拐卖儿童。”(赵艳红 高泽华)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